核心提示:洪叶,四川南溪人。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法学硕士,讲师,律师。
洪叶,四川南溪人。中共党员。四川大学法学硕士,讲师,律师。
学术研究:1.2006年10月在《青年法学论坛》上发表文章《试论经济法的主体》;2.2007年4月在《巴蜀史志》上发表文章《试析清代四川的人口贩卖案》;3.2007年8月在《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上发表文章《论商主体的独立性》;4.2007年8月在《宜宾学院学报》上发表文章《论非政府组织与国家分享宏观调控权》。
荣誉获奖:2005――2006年度四川大学法学院优秀学生党务干部;2006――2007年度四川大学法学院优秀学生党务干部;2006年四川大学迎评创建先进个人;2006――2007年度四川大学日本东京三菱银行奖学金;2006——2007年度四川大学优秀研究生二等奖学金;四川大学200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四川省200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百分之一比例)。
教师寄语:认真做事只能把事情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