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丽,女,1979年生,中共党员,四川绵阳人,法学博士,宜宾学院法学院讲师。
科研方向:民商法(民法、婚姻法、合同法、担保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等)。
(1)1997年9月~2001年7月:西南政法大学攻读本科,获法学学士学位。
(2)2002年9月~2005年7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攻读硕士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
(3)1999年10月: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获律师资格证。
(5)2010年5月:四川省华晨律师事务所宜宾分所兼职律师。
(6)2015年9月——2019年7月:韩国东义大学攻读博士
主要法学论文:《非婚同居关系研究》,《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研究》,《专利的强制许可》,《关注“另类”婚姻》,《美国商标法中的平行进口问题研究》,《侵权演绎作品的著作权辩析》,《广告作品的知识产权——从商标法的角度》,《广告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知识产权法教学模式设计研究》,《论新< 著作权法(草案)>第69条之避风港原则》,、《论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缺陷与完善》,《浅谈韩国的著作权委托管理制度》等,并参与编写《财产事故的认定与处理》。2005年11月申报宜宾学院院级课题——青年基金课题;2012年11月申报宜宾学院院级课题。
主要任教课程与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民法、合同法与担保法、商法学、保险法、婚姻家庭继承法
2005年7月,参加四川省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资格培训,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2014年,参加杭州社区矫正工作培训会议,担任四川省社区矫正中心宜宾学院工作站成员;2015年1月,参加全国社区矫正中心实务研讨培训班(中国深圳),并获结业证;2017年10月参加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主办的“中国专利奖申报项目要点解读与知识产权金融培训班”,并获结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