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管学部教师给长宁县政府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业务培训

作者: 时间:2023-12-18 点击数: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2021年1月22日和2023年9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行修订,新修订的两部法律对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进行了更多的制度设计。长宁县人民政府为了提高县政府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技能水平,专门举行了本次业务培训。

(长宁县政府领导在专题培训会前讲话)

李凤军老师从《行政处罚法》的修订历史、修订内容、新增加的制度设计、行政处罚的规范、行政处罚的种类、集中行政处罚的执行、行政处罚权下移、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衔接、行为人过错、行政处罚的证据、行政处罚的资格、行政法制审核、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的执行等方面,给听课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的讲解。

李凤军老师从《行政复议法》的修订历史、修订内容、党在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领导权、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行政复议专业化队伍建设、行政复议的范围、规范性文件的复议审查、复议代表人、行政复议法律援助、邮寄复议申请、复议前置、行政复议管辖、行政复议的最终裁决权、行政复议的申请和受理、行政复议答辩、行政复议不作为的权利救济、行政复议案件的上移、行政复议中止终止、行政复议证据、行政复议听证、行政复议委员会的组建、行政复议的决定、行政复议处分、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行政调解和行政和解、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开等内容,把行政复议流程给予了充分地的讲解。

听课行政执法人员对授课内容反应良好。

(李凤军老师在给行政执法人员授课)

(撰稿/李凤军/ 刘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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