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教师参加全省《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建议研提座谈会

作者: 时间:2016-12-17 点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已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切实做好意见建议研提工作,全面、准确、客观反映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意见建议,由四川省人大主办、四川省司法厅承办的《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座谈会于2016年12月16日在省司法厅会议室举行,来自全省社区矫正理论界、司法实务界的专家、学者、领导出席会议,共同研讨《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的立法规定。宜宾学院法学院院长、四川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社区矫正研究中心主任邓中文教授应邀参加本次座谈会,并在座谈会前向省司法厅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刘朝宽副厅长、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处长向军汇报了社区矫正中心及法学院一年来在社区矫正领域所取得的成绩,刘厅长、向处长对宜宾学院在社区矫正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省司法厅和宜宾学院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及社区矫正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的合作提出殷切希望。

针对《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邓中文教授在座谈会上发言认为《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共分4章、36条,总体上比较粗疏,宣誓性质的语言较多,缺乏可操作性,不能保证社区矫正真正有效地依法运行。特别是在结构上没有把社区矫正的主体单独成章,并详细规定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致使社区矫正主体的身份不明、权责不清,社区矫正的立法没有赋予执法主体的恰当权力,不能确保执法主体有效行使非监禁刑罚的权力,这样的立法显然不能推动社区矫正的正常运转,不能达到预期的立法目的。因此,强烈建议把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单独的一章,明确、细致地加以规定。在具体的法条方面,邓中文教授提出了10条修改建议。邓中文教授在座谈会上的建议得到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认同,但愿能推动我国的社区矫正立法能尽快顺利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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