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帮助同学们理解法律精神和法律理念,宜宾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邀请西南政法大学王学辉教授作一个学术分享。他提出,在当代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要依法办事,也要考虑情理”的理念,不仅是司法实践的更新,同时也彰显了法治温度与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而我国司法领域深耕这一理念,让法律的理性与情理的温度在实践中同频共振。

(王教授学术讲座进行中)
王学辉教授以山东“于欢案”为例强调,司法机关在案件审理中,既要严格依照法律认定的事实,又要充分考量背后的情理——当事人为维护母亲尊严反抗的行为,深刻体现了社会传统伦理中的孝道和母亲文化。从一审到二审的转变,正是司法机关在依法裁判的基础上融入了对亲情伦理、公序良俗的尊重,最终作出更贴合法理情的判决,既捍卫法律权威,又回应了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学生正在聆听学术讲座)

(学生就报告内容和王教授进行学术互动)
本次学术讲座的内容从全新视角激发学生对法律的深入思考,进一步深化同学们对法律内涵与精神的理解。在此,法管学院呼吁广大学子以法理为舟、情理为桨,在学习实践中培育法治思维:既要敬畏法律准绳,又要永葆人文温度,未来在司法实践中彰显法治温情,以青春力量书写公平正义新篇章!
(供稿:余小雨/审核:刘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