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以房养老”政策

作者:12级4班 何容  时间:2014-02-24 点击数:

核心提示:近来社科院提出2014年第一季度将在上海、北京等城市进行“以房养老”试点,此方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社会各界人士对此看法不一,对于“以房养老”政策,我也有自己的小见解。 我们首先应该

近来社科院提出2014年第一季度将在上海、北京等城市进行“以房养老”试点,此方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社会各界人士对此看法不一,对于“以房养老”政策,我也有自己的小见解。

我们首先应该明确“以房养老”的概念。“以房养老”是指老年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至于为何“以房养老”会在我国提出,当然是由于目前我国养老所处的局势所决定的。当今我国养老保险存在: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养老保险基金存在巨大缺口、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低、养老金账户空账等问题。

随着上述问题的日益加深,社科院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积极探索养老金来源及资金的投资运营问题,以期为老年人提供最基本的养老保障。那么,目前在我国实行“以房养老”是否合适呢?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辩证地看待。“以房养老”若要推及全民,它的难度和预期可能要大大超过人们的心理预期,所以“以房养老”的对象应该是部分人群。在当今中国,何种社会群体需要“以房养老”这种方式来解决养老问题呢?个人觉得“以房养老”的对象应该是:独居、孤膝或膝下无子女的老年人。因为其他部分的老人有退休金或经济状况较好的,或许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不需要“以房养老”这种方式。在此种情况下,“以房养老”方案不失为解决目前巨大的养老保险问题的好方法,但其也遇到了许多阻力。

美国应该算是世界上社会福利较好的国家了,然而在美国选择“以房养老”这种方式的年人口比例竟不足3%。养老保险使美国巨亏50亿美元,而“以房养老”项目是最主要的损失来源。我们可以试想,此政策在“养老保险制度不健全、资金缺口严重、待遇水平低”的中国来推行,收到的效果应该是比较差的。连最基本的养老保险水平都不能达到,“以房养老”又从何谈起?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不健全,仅从立法层次讲,都不能保证养老保险的健康运行;再次,我国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各地区各城市之间差异化明显。东中西碎片化严重,而要让养老保险做到全国性的统一则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最后,养老保险的相关部门机构设置不合理,政府部门、社会保险机构之间权责不明晰,养老金的管理、监督机构分工不明确,不能保证养老金透明化、公开化运行。

从人文关怀层面说,中国很少子女会接受父母“以房养老”这种方式。父母辛辛苦苦奋斗大半辈子,房子就是其最宝贵的社会财富,虽然父母没有义务将房子留给子女,但是中国的传统却是如此。换句话说,传统是很难被颠覆的。即使很少老人及子女会接受“以房养老”这种方式,但那也是少部分。

假定“以房养老”在我国推行,其牵涉的经济利益将会是多方面的,已经不单单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还有保险机构、银行、房地产等。然而当前我国的保险、金融管理制度不健全,资金挪用现象十分严重。国际上很多国家,如英、美、德、日等都是以立法为先,有法律作为后盾,政策实施将更具有强制力合规范性,法律能更好地保证公平目标的实现。中国养老保险隐性债务和转制成本很大,若再推行“以房养老”这一政策,其管理成本将会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是泡沫经济,有学者提出“如果我国现行土地政策不变,房价将继续上涨。”城镇房产和农村房产的价值因其地理位置不同,价格也会相差甚远。那么,资产评估和房子的市场流入又将会成为另一难点。城镇居民的房子流入市场是一件易事,而农村房子进入市场的门槛将会更高。农村老人“以房养老”将会困难重重。目前中国农村“空巢老人”家庭的问题十分突出,房子空置却不能有效利用,老人们的身体和心理都不能得到很好的照顾,这又将解决?又是留给中国政府的另一问题。

对于政府来说,养老是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一时期的老人,年轻的时候大都处于计划经济时期。当时的养老制度不健全,退休金较低。现在,政府就应该提高老人们的养老待遇,而不是像中国商人一样盯着房地产死不放。房地产本来就已居高不下,继续这样炒下去,中国的经济将要陷入困境。中国的养老服务少、欠账多,社会化养老依然很艰难。据有关资料统计显示,2025年中国老年人口将达3亿,2033年将达4亿,2050年前后将达巅峰值4.8亿。由此可见,我国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政府应该负担更多的责任,而不是想推掉身上的重担。

对于年轻一代来说,各方压力都很大。“4—2—1”(两个年轻人供养四个老人一个孩子)家庭传统养老日渐式微。据调查显示,有59.7%的青年感觉养老压力十分大。在住房、教育、医疗等各方重压之下,还要承担巨大的养老压力是他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对此,政府应该建立合理的制度,确保养老金的安全运行以及做好养老金的保值增值工作。解决好养老问题,对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缩小贫富差距是很必要的。推行

“以房养老”政策则更需三思而后行。“以房养老”政策亦存在很大的信用风险,房产产权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以房养老”是可以解决部分老人的养老问题,但目前还不适合中国的国情。若实施较好,将会使部分老人受益,若实施不好,将会浪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与发展五至十年的宝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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