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主题班会
作者:admin 时间:2010-10-25 点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经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我国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专门法律,该法的发布确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和适用范围。
为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十周年,我院组织开展了“语言文学法我知晓”主题班会。
老师和同学们纷纷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谈感想,积极倡导我们应该在平时学习生活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开展一些诗文诵读活动,开展汉字书写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