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第一,开展教师课堂教学督导。建立集中听课制度,督导组每位成员除完成本职授课工作以外,每周至少听2节课,通过听课、评课,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及立德树人情况进行全面评价与集中指导;不定期检查一次教师(特别是外聘教师)的教学资料;检查教师对课堂纪律的遵守情况。建立分散听课互评制度,学部老师按照自身的时间安排和学习需求,对学部任课老师进行不定时随机听课,并形成反馈,开展经验交流,博采众长,提升综合教学素养。
第二,开展教师常规教学检查。协助学部及学校做好期初、期中、期末“三期”教学检查,对涉及学校布置的各项教学工作进行详细、全面的检查,重点进行期中教学检查。
第三,开展教师专题教学检查。积极督导学部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积极督导学部青年教师讲课与比赛工作。积极督导学部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每月对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提出至少一条建议。配合校级督导组对学部青年教师的培养指导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建立督导信息反馈机制。各年级配备一名教学信息员,及时将一线教学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学部教学办公室。每学期召开学部学习委员会议,深入了解学生对授课教师的反馈情况,形成“师师互通、师生互动、生生互助”的教学相长局面。按时参加两级督导工作会议,积极配合学校的其他教学督导工作。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部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