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部教学督导方案

作者: 时间:2021-05-19 点击数:

  1. 指导要求

    为坚定不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宜宾学院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综合大学、培养创新型应用人才的办学目标,完善教育教学制度建设,优化人才培养环境,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提高,提升学校应用型文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宜宾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部制定本工作方案。

  2. 组织机构

    本着以督导促建设、以督导促改进、以督导促卓越的宗旨,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部严格按照方向性、激励性、民主性、科学性、协调互补性五大高校教学督导工作原则,成立如下教学督导组。

    组长:何一、刘廷华

    副组长:单琰秋、张波、周陶

    成员:陈世海、李海滨、王淑君、徐向峰、冯嘉华、龚文君、

    黄璐

  3. 工作职责

    第一,开展教师课堂教学督导。建立集中听课制度,督导组每位成员除完成本职授课工作以外,每周至少听2节课,通过听课、评课,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及立德树人情况进行全面评价与集中指导;不定期检查一次教师(特别是外聘教师)的教学资料;检查教师对课堂纪律的遵守情况。建立分散听课互评制度,学部老师按照自身的时间安排和学习需求,对学部任课老师进行不定时随机听课,并形成反馈,开展经验交流,博采众长,提升综合教学素养。

    第二,开展教师常规教学检查。协助学部及学校做好期初、期中、期末“三期”教学检查,对涉及学校布置的各项教学工作进行详细、全面的检查,重点进行期中教学检查。

    第三,开展教师专题教学检查。积极督导学部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积极督导学部青年教师讲课与比赛工作。积极督导学部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每月对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提出至少一条建议。配合校级督导组对学部青年教师的培养指导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建立督导信息反馈机制。各年级配备一名教学信息员,及时将一线教学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学部教学办公室。每学期召开学部学习委员会议,深入了解学生对授课教师的反馈情况,形成“师师互通、师生互动、生生互助”的教学相长局面。按时参加两级督导工作会议,积极配合学校的其他教学督导工作。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部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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