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站快讯

作者: 时间:2010-10-29 点击数:

08级学生任梦作为宜宾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志愿者,接受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成功代理吴发芳诉成都金开诚环境清洁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

08级学生巫元明作为宜宾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志愿者,接受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代理吴锋诉黄泽龙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事部分)。

我院教师古强、王小丽、温强,携带学生任梦、巫元明,作为作为宜宾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志愿者,接受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代理我市邱场农民工李小莉、郭文枫、闵洪芳、陈云容、陈云星等五人诉湖南省郴州公路桥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几个民事案件,捍卫我市农民工合法权益。

版权所有©宜宾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五粮液大道东段酒圣路8号 邮编:644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登记号:蜀ICP备11011718号 宜宾市网监支队备案登记号:51150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