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1日16:00,方圆学术沙龙本期第2讲,刑事法治论坛第2讲《帐外暗中收取财物的刑法探讨》在三教A101学术报告厅隆重举行,此次论坛由肖乾利教授主持,邓中文博士主讲。宜宾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倪晓鹏、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唐冬斌、刑二庭副庭长钟权、宜宾市酒都律师事务所主任陶泽华分别上台,对邓中文博士的讲座发表了各自精彩的点评。法学院师生250余人参加了此次论坛。
首先,法学院负责行政工作的倪云副院长对我院开展的知识讲座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接着宣布该讲座正式开始。
其次,由我院教授肖乾利教授主持本次讲座。他向同学们介绍了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是邓中文法学博士、宜宾学院法学院副教授以及出席本次讲座的嘉宾。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迎来了今天的主讲人。
邓老师为大家带来的是“帐外暗中收取财物的刑法探讨”。他先通过一个著名案例展开了这次讲座,向同学们讲解了单位受贿罪、商业受贿罪等犯罪。并提出了“刑法立法及司法均不得违反刑法目的以及刑法解释、刑法习惯均不得违背三常,即常识,常理和常情”等观点。
再次,在邓老师的精彩讲谈之后,主持人邀请我们的嘉宾对邓老师的讲座进行点评,然后把时间交给了同学们。大家争先恐后地抛出自己的疑问,邓老师也耐心地为大家讲解。
最后,讲座在这种愉悦的氛围中宣告结束了,大家都获益匪浅。邓老师的讲座让大家对法学理论知识产生更浓的兴趣;嘉宾精辟的点评,增强了同学们学法的信心,他将永远激励着我们更加向上的求知以及立志为司法事业献身的决心和勇气。愿下次讲座能更加圆满、同学们取得更大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