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四川省第八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和四川省第六届普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川府函〔2018〕64号),法学院联合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宜宾市司法局、宜宾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申报的教学成果《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之构建》荣获三等奖,完成人员为:邓中文、肖乾利、李凤军、雷安军、王海燕、刘廷华、叶成朋。该项教学成果在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之前,已于2017年初荣获宜宾学院教学成果特等奖。
四川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是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组织评选的政府奖项,每四年评选一次,是四川省教学领域的最高奖项。本届全省高校共有780余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推荐申报第八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经过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初审、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最终评选出四川省第八届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100项、二等奖120项、三等奖160项。
本次教学成果奖的取得凝聚了我院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实践中多年的探索和努力成果,也充分体现了学院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实践教学等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对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和研究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学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发挥优秀成果的引领示范作用,围绕创新型应用人才的培养目标,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做好今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型综合大学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