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党总支关于开展“党的光辉照我心”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作者:fxy 时间:2011-05-11 点击数:
法学院庆祝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之三:
关于开展“党的光辉照我心”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了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增强法学院全体学生的光荣感和使命感,激发其爱党爱国的热情,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根据《中共宜宾学院委员会关于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庆祝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法学院党总支决定在法学院2010级学生中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演讲比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讲比赛主题
以“党的光辉照我心”为主题,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畅谈对党的认识和理解,歌颂党的伟大领导,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同时展示建党90周年的辉煌成就。
二、参赛对象
法学院2010级学生
三、参赛时间
本次演讲比赛将于2011年5月26日中午13:00在一教楼101教室举行,请参赛选手及时做好演讲准备。
三、比赛规则及奖励办法:
1、评委小组的组成。本次活动由法学院党总支主办,法学院党务秘书处承办,由法学院总支委员和支部委员老师组成评委小组,现场打分。
2、比赛评判标准。本次演讲比赛采用十分制计算。其中,参赛者的演讲内容占50%、演讲技巧占25%、普通话占15%、整体印象占10%,取平均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
3、演讲比赛围绕“让青春闪光,为党旗添彩”的主题,抒发对党和祖国的热爱之情,畅谈对党的认识和在党的培养教育下成长历程等。
4、演讲内容要求主题鲜明,积极向上,能够体现出真情实感。
5、演讲时,要求口齿清晰、语言流畅、内容精炼,有思想、有感染力,普通话标准。
6、参赛选手必须脱稿演讲,演讲时间须保持在三分钟和五分钟之间。
7、奖励办法。本次演讲比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及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者由院党总支颁发荣誉证书。
特此通知
法学院党总支
201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