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管系学生法院旁听庭审活动总结

作者:佚名  时间:2012-11-06 点击数:

核心提示:政管系学生法院旁听庭审活动总结 2007年11月21日星期三下午宜宾学院政管系06级2班,7级1班全体同学在负责人马老师的带领下于14:30准时从学校坐校车出发,并于15:00到达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时两个小时的政管系学法院旁听庭审活动总结

2007年11月21日星期三下午宜宾学院政管系06级2班,7级1班全体同学在负责人马老师的带领下于14:30准时从学校坐校车出发,并于15:00到达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时两个小时的法庭审判旁听。

此次旁听是政管系拓展学生素质的重要活动之一,也是政管系”五个一”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在于增强学生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此次活动得到了系相关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也得到了马老师的全程指导和大力支持,同学们都严格遵守学校纪律,严格遵守活动准则,严格遵守法庭秩序,在马老师的带领和个班班长的协助下此次旁听法庭审判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在旁听法院审理案件之前,我们全体同学对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参观,对法院的机构及组成有了一定了解,很多同学还拿出笔记本对一些重要的诉讼过程做了笔记。

此次活动旁听的主要是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关于一起非法持有毒品和贩卖毒品的审理。被告人吕惠,47岁,系宜宾珙县人,退休职工,在2007年春节至今的几个月时间里,吸毒成瘾,并多次购买毒品进行非法贩卖,在自己吸毒及贩卖毒品的过程中,还多次聚集一些吸毒人员在自家吸毒并为这些人提供毒品。2007年11月16日,吕惠及其他几个犯罪人在银行提取现金一万二千元,并在另一个吸毒人员处借得现金六千元,前往宜宾市西郊某山上,购得海渌因31克,在返回宜宾市区时,在人民路叙府商场当场被公安机关抓获。

此案公诉人就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吕惠犯罪事实属实,证据确凿,被告人吕惠非法持有并非法贩卖毒品,触犯了非法持有毒品罪和非法贩卖毒品罪,应对被告人吕惠进行数罪并罚。

此次活动中每个同学都受益匪浅,踏进法庭的大门,首先引起人关注的是它的布局:居于正中的是法官席,我国实行和议制,有审判长和两位审判员组成和议庭进行集体审判,庄严的国徽高挂在审判席上方;其右是原告席,本案中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值得注意的是还有附带民事原告的席位(本案中没有);另一侧则是辩护人的席位;被告席在法官席对面;被告席后方才是旁听席。眼前宽敞明亮的大厅,高挂的国徽,让我们亲身真切地感受了法院的庄严和神圣,法院工作的严谨有序,以及入庭前检查的细致入微。

整个法庭审判过程分为几个阶段:

首先,审判长宣布开庭,并核实被告的身份,确认其籍贯,年龄,文化程度等情况。并询问其何时于何地被拘留,何时被逮捕,是否收到起诉书等事项。同时告知被告起其在法庭上所拥有的诉讼权利:申请有直接利害的法官等执法人员回避或申请本人回避(不出庭)的权利;在法官同意下,对案件事实等方面发言的权利;在法庭辩论后的陈述权。其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这法庭是审理的第一个程序。

其次,是法庭调查。公诉人出示了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笔录,并根据已掌握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向法庭审判长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第三,是法庭辩论阶段,由公诉人出示证据,对被告人进行控诉,控辩双方辩论十分激烈。

最后,法院审判长宣布休庭,结果择日宣判。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许多书本上的知识与实际的诉讼过程结合起来,让我们更加清晰地把握了诉讼过程的程序,以及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加深了我们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这有利于我们把学到的知识具体运用到实际中,有利于提高我们的实践能力,也有利于我们综合素质的提高。

此外,值得我们深深思考的还有犯罪人的犯罪过程以及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被告人吕惠本是一名年过中旬的退休职工,因为病痛的折磨染上毒瘾,最后走上了吸毒贩毒的不归路,这给我们上了一节惨痛的法制课。作为一名当代的大学生,也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国公民,我们应当学法,守法,懂法,用法。我们不能做违反法律的事,不然,等待我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在休庭之前,公诉人还对毒品的危害作了介绍:毒品对人类社会的危害极大。它不仅摧毁人的意志、人格及良知,严重危害健康,而且使人犯罪,是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毒品泛滥还会摧毁一个国家甚至一个民族。所以,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更应远离毒品,让整个社会彻底远离毒品的危害。

此次活动非常成功,达到了让学生把书本名知识和实践相结合的目的,许多学生在此次活动中学到了许多东西,也锻炼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在当今素质教育不断推进的今天,当代大学生更应注意实践能力的培养,以适应这个不断发展的社会,以便在将来的工作中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作为学生的我们,真诚地希望学校以及系相关领导,能够多给我们提供和组织一些类似的实践活动,让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成长。最后,真诚地感谢学校及政管系的相关领导对此次活动的重视及大力支持,也真诚地感谢马老师对此次活动的全程指导和大力支持。

政管系06级2班 07级1班

2007年11月24日

版权所有©宜宾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五粮液大道东段酒圣路8号 邮编:644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登记号:蜀ICP备11011718号 宜宾市网监支队备案登记号:51150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