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8日,宜宾学院法学院13级4班全体同学在法学院肖乾利教授的带领下,赴翠屏区象鼻镇从事法律宣传与服务活动。
此次活动得到了象鼻镇司法所陈应雄所长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上午9点,同学们一下车就在象鼻镇司法所门前摆桌,散发传单,宣讲法律,解答疑问。
通过法律服务活动,让我们接触到基层,特别是农村存在的土地纠纷、赡养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重要性,更了解到了社区矫正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与风险性,从而让同学们感受到了学习法律的重要性与现实应用性。
活动结束后,同学们在象鼻镇司法所会议室里总结了此次活动,陈所长给同学们简单介绍了司法所的职责范围及工作流程,特别介绍了社区矫正相关情况,使同学们受益匪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