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0日,四川消防部门开出首张“家庭火灾”处罚单,失火保姆被拘留,不少百姓对此表示不解,很多人还流露出对失火者的同情。近日,中央电视台采访了我院刘廷华博士。刘廷华博士指出,我国《刑法》和《消防法》等法律对过失失火有相关的规定。本案当事人的过失失火蔓延至7户人家,财产损失近25万元,尚不构成过失失火罪,但可以依据《消防法》的规定处以10-15日拘留。从宏观层面看,这符合“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理念,这样的标志性事件也说明我国各级政府正不遗余力地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从微观层面看,我们被城市化洪流圈入网络,成为网中的一个节点,我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会牵动整个网络,对他人的利益造成影响。本案当事人的过失失火不仅仅是造成了财产损失,他实际是危害了一种社会秩序,一种公共利益,抑或是公共安全。在当前火灾频发且愈演愈烈的形势下,对失火人依法处以10日拘留具有重要的警示性意义,有助于预防火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