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36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学法、懂法、用法的维权意识,法学院组织师生40多人,开展了“步入新时代,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为主题的“3.15”普法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分别在宜宾学院二平台的荷花池旁、宜宾市翠屏区叙府商城劲浪体育商城门口设置宣传点。
宣传活动中,志愿者们向过往的师生、市民发放消费者维权普法宣传单,解说相关消法知识,对“先签收后验货”“禁止自带酒水”“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这些消费霸王条款进行了解答,回答了网购退换、预支消费等消费者关心的诸多问题。

志愿者们还准备了有奖问答游戏和消费者签名活动,进一步加深人们对《消费者维权法》的认识了解。

这次消费者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实案分析、答疑等,宣传普及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高了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为构建诚信的消费环境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